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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推荐东莞市“科技东莞”工程资助项目评审专家的通知

    编辑: 发布时间:2014-11-13 点击:

    学校各有关单位、老师:

      “科技东莞”工程是东莞市委、市政府建设创新型城市的重要举措。“十二五”期间该市财政每年安排20亿元专项资金,连续五年共100亿元,重点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和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。

      日前,东莞市科学技术协会专程来访,商讨学校为“科技东莞”工程资助项目推荐评审专家事宜(专家库简介如附件一)。希望各有关单位及老师藉此机会,增进与东莞的科研交流与合作,促进双方共同发展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    一、专家条件

    评审专家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:

      1、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,能够独立、客观、公正、实事求是地提出评审意见;

      2、熟悉被评审项目所属领域或产业的最新科技、经济发展状况,了解本领域或产业的发展特点与规律;

      3、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技术水平;

      4、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的在职人员。

      二、推荐方式

      请申请人填写《科技东莞专家库候选专家简况表》(附件二),并于11月20日前发送电子文档至科研处成果科,科研处将统一向东莞科协推荐。

     

      联系人:罗英光,陈锦珊

      Email: chenjs@stu.edu.cn

      电话:86503271

     

    科研处

    2014年11月13日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附件一:专家库简介.doc

    附件二:科技东莞专家库候选专家简况表.doc

    地址: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243号汕头大学
    邮箱:o_kyc@stu.edu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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